武汉市教育局
来源:互联网

武汉市教育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25号。

现任武汉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是李超。

发展历程

2019年1月9日,成立中共武汉市教育局委员会,撤销中共武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本市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教育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二、在市委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协助管理市属高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会同区委对市区共建示范高中党政正职进行任免。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制定、调整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设置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和闲置教育资产处置工作。审批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立、撤销、变更。负责普通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的资质认证和报批工作。管理本市涉外办学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和市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按权限管理民办教育。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

五、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综合改革。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教育投入政策,落实教育投资。管理国外、境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监督各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提出市级教育部门教育年度经费综合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汇总编制全市预算教育经费年度决算报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年度使用计划。负责市级教师奖励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协助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编制工作,指导和检查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教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市级及以上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暨表彰奖励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工作以及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以及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九、按权限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含具有学历效力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全市性检测文化素质的各类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全市自学考试,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科研、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装备、学校后勤与勤工俭学等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市属高校布局结构。指导市属高校内涵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联络协调武汉地区高校的有关工作。做好全市在职干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定工作。

十二、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本市教育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对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

十四、组织协调对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五、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十六、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教育类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七、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党政办公室)

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具体工作。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负责绩效管理、公文处理、电子政务、督查、政务公开、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和政协议提案。履行教育类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

组织部(人才处、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及离退休干部工作等。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牵头做好直属单位绩效管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市教育干部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局关工委秘书处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宣传部(教育工会、团工委)

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对干部、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指导教育系统党组织对干部、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负责领导干部中心理论学习小组的组织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德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对市级教育刊物进行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领导市属有关高校和直属单位工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组织评选、宣传先模教师群体和个人。代表教职工参与教育事业的管理,指导学校推进民主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妇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调查研究、协助解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全局性、政策性等重大问题。加强教育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开展教育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负责直属单位共青团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综合性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建议。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起草、审核拟申报的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局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市教育重大决策课题研究。协调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文稿。承担市级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规定做好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市本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教育工作。组织指导高中、中职及以下学段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发展规划处(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牵头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及直属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指导各区编制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指导、协调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划片及调整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教育重大项目库和年度建设计划,推进市级教育重大项目的实施。规划、指导和监督市属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划的制订、调整和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市开发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中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及用地调整。负责直属学校、幼儿园新改扩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闲置教育资产处置的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指导企业剥离学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综合统计工作。负责“两型社会”、“武汉城市圈”办公室和农民工办公室涉及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信用信息工作。

财务处

参与拟订本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市级教育经费部门预算草案和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预算草案,指导区级教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市人才审议批准的市级教育部门预算和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预算,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负责直属单位市级教育经费决算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计工作,分析教育投入状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全市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的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监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资产处置工作。指导专项经费政府采购上报工作及参与招投标工作。指导区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直属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国(境)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工作。负责机关及本级财务的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和各项教育经费的使用、审核等工作。

教师工作处

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会同指导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做好教育系统人员编制工作和指导教育系统岗位设置与管理。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的补充和配备工作。统筹全市教师培训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全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录用毕业生就业工作。承担局机关工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教职工劳动人事工作。

基础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业务和开展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监测评价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科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区义务教育各项制度的执行。管理全市高中学生学籍,指导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材、教辅资料、学具使用工作。管理中小学各类考试和竞赛活动。指导管理全市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读教育。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协调管理直属中小学、工读学校及幼儿园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科技教育、“三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家庭教育等专项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各类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成人培训。拟订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目录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学仪器设置配备以及信息化工作。研究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参与协调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中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核发工作。承担成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统筹管理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含党组织关系隶属市教育局党委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研究制定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新增高等职业院校的论证、申报工作;联络协调武汉地区高等职业院校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涉及教育工作。承担教育对口支援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队的工作。

高等教育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统筹管理市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涉外学校(培训机构)和有关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企业办高校。研究制定市属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新增高等学校的论证、申报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内涵发展。指导市属高校招生就业及创业教育有关工作。联络协调武汉地区高校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保密工作。协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我市外籍子女学校规划及设置工作。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因公出国(境)访问、培训以及留学人员派出工作。做好全市在职干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定工作。统筹全市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涉及教育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参与体育、卫生、艺术教材的管理、选用等工作。拟订学校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组织指导全市中考体育考试及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学校课外体育活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指导管理全市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工作,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负责组织全市性学校体育竞赛和文艺汇演。指导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和大、中学生军训。负责全市学校的卫生监督、学生常见病防治、体质与健康调研等工作。负责武汉市红十字青少年委员会工作。

市教育督导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对区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开展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促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对区域教育发展的体系、结构、质量和水平进行监测,定期发布教育督导公报。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开展对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经常性随机督导和专项督导调研,提出有关对策与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对本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及社会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实施本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动武汉地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制定并实施本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规范及办法,指导和推动各区、各行业、各部门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规范和管理全市教师、公务员、大中专学生、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范和管理全市普通话、规范汉字以及汉语口语相关课程师资和文字应用工作人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语言文字相关课程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及教改实验。组织指导语言文字调查研究。组织指导本市语言文字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技能竞赛等活动。

安全管理处(信访处)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拟订相关制度;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干部队伍建设;协调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承担扫黑除恶工作;做好防范和整治校园欺凌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组织、协调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反邪教、反恐等工作;负责网上群众工作部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内审处)

协助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市属高校、民办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承担市民办教育行业党委办公室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群团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能。

直属单位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2025年1月,武汉市教育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省“学宪法讲宪法”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参考资料 >

政府信息公开.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李超.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武汉市教育局.中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2026-03-18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党政办公室).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组织部(人才处、离退休干部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宣传部(教育工会、团工委).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发展规划处(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财务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教师工作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基础教育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高等教育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市教育督导办公室.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安全管理处(信访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内审处).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政府信息公开.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政府信息公开.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刘永生.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张念强.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朱俊.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丁华锋.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叶璐.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武汉市教育局“谁执法 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武汉市教育局.2026-03-18

生活家百科家居网